外资资产并购境内企业
特别规定:
1.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国投资者并购后所占的股权比例必须符合各个产业的指导规定;
2.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和债务;
3.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投资者应在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
主要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被并购后的合同、章程
4.资产购买协议
5.被并购境内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资者的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7.其他相关证件.
2.外资股权并购境内企业 特别规定: 1.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国投资者并购后所占的股权比例必须符合各个产业的指导规定; 2.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继承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3.外国投资者必须在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支付全部对价;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通过,必须六个内支付60%以上对价,一年内全部支付。 4.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中国自然人股东在原公司享有股东地位一年以上的,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主要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被并购后的合同、章程 4.股权购买协议 5.被并购境内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资者的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7.其他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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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商投商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拟设立分公司名称
公 司 名 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 司 印 章)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兹指定/委托 办理本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指公司法定代表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
姓 名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单 位
部 门
联系电话
拟设立分公司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
姓 名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部 门
联系电话 固定:
移动: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说明
1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原件
3 隶属公司章程
4 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件
5*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 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7* 前置审批文件
8 总公司税务登记证
9 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10. 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11 其他有关文件
二、规范要求:
1、 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需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项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5、第5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 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第6项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印章。
7、第7项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登记事项
名 称 联系电话
营业场所 邮政编码
营运资金
(仅限于保险、银行、证券类等金融企业) 币种: 单位:万元
营业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负责人